專業Q&A ・ ・ 撰文:小編 Luffy
衛生局稽查要看的病媒防治紀錄,你準備了嗎
衛生局稽查時,病媒防治紀錄是稽查時常被要求出示的文件之一,卻也是很容易準備不齊全的一項。以下把餐飲、食品業者最常問的幾題,一題一題直接回答。
Q1 稽查要看的病媒防治紀錄,要寫哪些內容?
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(GHP),食品業者須實施有效的病媒防治措施並保存紀錄;至於巡查與全場區防治的頻率,衛生機關的參考表單有建議,但並非 GHP 的統一強制規定。
衛生機關提供的參考紀錄表,常建議涵蓋兩部分:
- 每月自行巡查並記錄:使用黏鼠板、蟑螂屋、捕蚊燈等病媒防治用具。
- 每半年全場區防治:可自行或委託專業公司進行,若委外請保留合約或收據。
這些頻率是參考表單的建議,並非 GHP 對所有業者的統一規定,詳細頻率請依業別與衛生局要求。每筆紀錄的項目包括日期、委託公司名稱或自行防治說明、病媒防治器具或藥物、防治成效等。依 GHP 第 11 條,依準則作成的紀錄與文件至少保存五年。

Q2 只有餐廳需要準備這些紀錄嗎?
不是,新版 GHP 擴大適用範圍,不限餐飲業。
新版 GHP 將製程與品質管制、檢驗與量測管制、文件與紀錄保存等要求,擴大適用至所有食品業者。販售業、餐飲業、物流業等所有食品業者,都要留意文件與紀錄保存的要求,而不只是傳統認知中的餐廳。
Q3 稽查時紀錄不完整,會有什麼後果?
稽查若發現不符 GHP,通常會要求限期改善。
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,違反第8條第1項(作業場所與設施須符合GHP)經命限期改正、屆期仍未改正者,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、2億元以下罰鍰,情節重大時還可能被命令停業或廢止登記,對商譽與營運的影響也不小。
Q4 委外請專業公司防治,紀錄就不用自己準備了嗎?
還是要準備,業者需要保留委託公司提供的消毒證明或報告。
這些文件是紀錄的一部分。建議與防治公司確認,每次施作後是否會提供完整的書面紀錄,以利應對稽查。
Q5 紀錄一定要在稽查前才整理嗎?
不要等到稽查前,平時就該持續累積。
病媒防治紀錄不是稽查當天才需要的文件。平時就整理的習慣,不只是應付稽查,也能作為判斷自身場所蟲害趨勢的參考依據。長期而言,比稽查前臨時補件更有效率,也更安心。掌握 GHP 要求的紀錄項目,才能在稽查來臨時從容應對。
稽查前,對照這 4 件事
- 依參考表單的建議頻率(例如每月自行巡查、每半年全場區防治),都有留下紀錄嗎?
- 紀錄是否包含日期、委託公司名稱或自行防治說明、器具或藥物、防治成效?
- 委外施作後,有保留委託公司提供的消毒證明或報告嗎?
- 平時是否持續整理,而不是等稽查前才補件?
病媒有問題,交給邊境專業處理。